县级以上城乡规划建设行政部门根据城乡规划的要求,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集中场所的规划以及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风险评估工作,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制定并公布相关食品安全。

直接进入小餐饮经营许可新办申请申报填写页面,选择否需填写 委托信息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小餐饮经营许可新办申请申报填写 页面5填写基本信息产品类别及品种名细从业人员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一 览表中的信息添加产品类别及品种。

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以下简称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